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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法現場起笑錄 執法現場起笑錄 有力證明在街上,某人騎著自行車撞倒了一個小男孩。小男孩的母親告到法院,說她的孩子受了重傷。法官問:「傷到什麼程度?」母親回答:「他的手現在只能舉到下巴,再也上不去了。」孩子在旁邊舉舉手,很吃力地才舉到脖子,滿臉痛苦表情。法官又問:「那麼以前能舉多高?」母親說:「能舉過頭頂。」孩子補充說:「就像這樣。」為了證明母親的話,他飛快地將手舉過頭頂,顯出很輕鬆的樣子。 如何作證法官:「法庭作證時,只要說出你親眼所見到的就好,不要說那些光聽別人講的,懂嗎?」證人:「是!我知道了。」法官:「好!那麼,首先說出你的出生地和出生日期。」證人:「法官,我無法回答。」 何時合適法官:「你竟敢在大白天闖進人家行竊!」被告:「你前次審判我時,也是這麼氣憤地說:『你竟敢在深更半夜潛入民宅行竊!』那請問法官,我到底該什麼時候工作才適合呢?」 從善如流黑手黨教父:「律師先生,如果我在開庭前送一隻肥鵝給法官,並附上我的名片,您認為會怎樣?」律師:「您發瘋了?您立刻會因為賄賂法官而輸掉這場官司的!」開庭的結果,是黑手黨教父贏了這場官司。第二天,他得意地告訴律師:「我沒聽你的勸告,還是把肥鵝給了法官!」律師懷疑地說:「天哪!那你怎麼可能贏這場官司?」「當然可能!」他解釋道:「只是我把對手的名片和那隻肥鵝一起送了過去!」 有所啟發法官:「你作案的過程,與檢察官所說的是否完全符合?」被告:「不,不完全符合。不過他所說的這一套方法對我也很有啟發。」 怕罪加一等南非有個流浪漢,整天東遊西蕩,不是白吃白喝,就是借錢不還,甚至拉著別人的衣角強行乞討。警方將他逮捕審問,他的回答是:「我想怎麼做就怎麼做,我有我的人身自由。」法官告訴他:「你已超出了公民享有的人身自由的範圍。」「這我可不知道,我不懂法律!」「那你為什麼不學一點法律知識?」「我害怕!」「怕什麼?」「我怕…知法犯法會罪加一等!」 欺騙法官:「為什麼你要欺騙那些相信你的人?」被告:「因為要想欺騙那些不相信我的人,根本辦不到啊!法官先生。」 打人無罪法官:「我怎麼也無法相信,你這樣一位體面、穩重的男子,竟然會動手打你妻子那樣一個嬌小脆弱的女人。」約翰斯:「可是他罵我,折磨我,使我完全失去了耐性。」法官:「她說了些什麼?」約翰斯:「她喊道:『來吧,打我吧,我不怕。來呀,來呀,只要碰我一下,我就把你拉到那個又禿又呆的老法官那裡去告你的狀。』」法官:「本案撤銷。」 反駁布萊登被帶上了法庭。法官問他:「你是不是總把自己養的狗叫成施密特,而且經常對狗喊:『喂!施密特,你這個大壞蛋。』你的行為明顯侮辱了你的鄰居施密特先生,你知道錯了嗎?」「這並非我的本意呀!庭上,」布萊登抗議道:「我這樣做,無非是想侮辱一下我的狗。」 有罪與無罪法官:「為什麼你把自己的罪行又全部推翻了?在警察局裡你不是已經全部招認了嗎?」被告:「是的,法官先生,這是因為我被辯護律師說服了,他說我沒罪。」 沒想到年輕律師有一次在法庭上為他的當事人申辯,他一一列舉法律的基本原則並冗長地闡釋他的見解。法官打斷他的話,建議他直接說明上訴的理由,並附加一句:「你知道,我們不是白癡!」律師回答:「很抱歉,大人。我剛才沒想到這一點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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